华东理工大学关于申领校园卡(访客卡)的通知
根据《华东理工大学校园卡管理暂行规定》,现将申领校园卡(访客卡)(以下简称访客卡)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访客卡的发放对象
访客卡的发放对象为短期进修人员、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员、在校学习的各类非学历教育的学生、各二级单位聘任的临时合同制员工(合同期在一年之内)、外单位驻校科研项目合作人员、外聘兼职教授和兼职讲师(未签署一年以上合同)、与学校有业务合作关系的外单位人员等。
二、访客卡的办理方式
新校园卡系统使用后,原校园卡(临时卡)(以下简称原临时卡)全部废止,符合申请访客卡条件的,需重新申请访客卡。
符合条件的短期工作或访问人员申请访客卡,由申请人所属单位填写“校园卡(访客卡)申请表”(含集体申请、个人申请,附件1、2)和“访客卡申请人员信息表”(附件3),所属单位(学院、部、处)负责人签字、盖章,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短期聘用人员需凭有效工作合同、各种培训班需凭学员名册等),报校园卡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批准后,由校园卡中心办理。
办理访客卡,需相关二级单位统一向校园卡中心申请,不接受个人直接向校园卡中心申请。本通知发布后,请相关部门尽快指派专人负责校园卡的申请工作。
三、原临时卡停用事项
10月31日前,原临时卡的消费功能可继续使用。
11月1日起,原临时卡停用。原临时卡余额,可到财务处校园卡中心办理退款手续。
四、联系方式
访客卡的申请、调换和使用,以及原临时卡余额退款等过程中,如有任何问题,可联系和咨询校园卡中心。
办公地点:徐汇校园卡中心(研究生楼106)
联系电话:64253265
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 至17:00
周六至周日:10:00 至13:00
财务处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