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的通知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1-06浏览次数:3375

关于对信息化建设项目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的通知

    按照华东理工大学“年年变样,三年富强”行动纲要的要求,从2005年开始学校将大力推进电子政务工程建设和信息化公共平台建设。为进一步做好这项工作,有效地实现全校信息资源的统一集成和共享,学校将本着“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平台”的原则,对校内各系统、各部门、各学院各种新建或升级信息系统、购买应用软件、购买网络交换机、机房或实验室网络布线工程等进行统一归口管理。现将有关要求和事项通知如下:
1、今后校内任何信息系统的建设或升级将实行项目管理制,由信息化办公室统一归口管理。各系统、各部门、各学院新建或升级各种信息管理系统,应到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建设标准和平台与学校整个信息化建设的要求须保持一致;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学校信息化建设的要求和标准,随时接受检查和评估;项目完成后,经信息化办公室验收符合信息化建设标准和要求方可结题。
2、项目建设取得的信息资源应集成进入全校数据中心,按统一发布平台进行发布,为全校提供统一数据服务,使用和管理权限仍归各部门所有。
3、与项目有关的主要技术文档资料应按学校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要求在信息化办公室备案。
4、各系统、各部门、各学院购买应用软件或将自购网络通信设备接入校园网,应先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符合校园网的接入标准。
5、各系统、各部门、各学院在进行实验室和机房的网络布线时,应先到信息化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应提交施工图和测试报告,并经信息化办公室验收合格后才能接入校园网。
8、学校新建教学大楼、实验室大楼、办公大楼、食堂应统一考虑网络、电话、安保等弱电系统的规划和布线,设计图纸应经学校信息化办公室审核,工程完工后提交布线图和测试报告,以便使用和维护。

华东理工大学
二○○五年三月二十三日